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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伪造证据的处罚

更新时间: 2020-11-11 16:10:48 0人浏览
劳动仲裁伪造证据的处罚
律师解答
劳动者、用人单位在仲裁过程中伪造证据的,在民事方面,该证据不能仲裁委员会认可,可能要承担败诉的后果;在刑事方面,情节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项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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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林峰律师
合伙人律师
杨林峰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继承、婚姻家庭、医疗纠纷、综合、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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