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遗产继承> 亲属回避原则是哪些亲属

亲属回避原则是哪些亲属

更新时间: 2023-03-03 17:59:51 0人浏览
亲属回避原则是哪些亲属
律师解答
亲属回避原则中的亲属是指: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九条
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适用地域回避的行政机关为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
(2)适用地域回避的人员是担任上述机关和部门的主要领导职务的人员。一般包括乡、县级党政正职、纪委书记、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党委组织部长、人事局长、监察局长、公安局长等。
(3)适用地域回避的情形包括在原籍任职或在一地担任领导职务较长时间。地域回避主要规范对象为原籍任职。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