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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用地属于商业用地吗

更新时间: 2023-03-03 18:51:07 0人浏览
公共设施用地属于商业用地吗
律师解答
公共设施用地一般不属于商业用地,该类用地通常用于建造可以为居民提供良好服务或者是被居民所使用的公共设施,如文化中心、体育中心、学校、居委会、派出所、邮局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50年。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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