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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东前期成立时的投资费用认定

更新时间: 2023-03-03 19:38:42 0人浏览
有限公司股东前期成立时的投资费用认定
律师解答
有限公司未成立时,对于股东投资费用,股东之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平均承担。法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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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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