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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的履行要遵守什么义务

更新时间: 2020-11-11 16:09:44 0人浏览
保管合同的履行要遵守什么义务
律师解答
保管合同的履行中,保管人有亲自保管,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保管物的义务;寄存人有想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用,如有瑕疵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有告知义务,为贵重物品的,有声明义务。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九条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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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律师
主办律师
张静律师

河北-廊坊

擅长: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劳动纠纷、公司企业、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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