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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特有的规则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3-02-27 15:20:06 0人浏览
行政诉讼法特有的规则有哪些
律师解答
行政诉讼法特有的规则有:人民法院特定主管;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被告负举证责任;不适用调解;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司法变更权有限。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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