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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企业人数标准

更新时间: 2023-02-13 17:18:21 0人浏览
微型企业人数标准
律师解答
微型企业人数标准为工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农、林、牧、渔业营业收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房地产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法律依据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第四条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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