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公司税务> 税务文书邮寄送达的法律规定

税务文书邮寄送达的法律规定

更新时间: 2023-02-10 14:32:33 0人浏览
税务文书邮寄送达的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直接送达税务文书有困难的,税务机关可以委托其他有关机关或者其他单位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采取邮寄送达的,以挂号函件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视为已送达给当事人,并将挂号件回执粘贴在送达回证上存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四条
直接送达税务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有关机关或者其他单位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没有规定的,依照其他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林智敏律师
高级合伙人律师
林智敏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刑事案件、公司企业、知识产权、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建筑工程、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7438
已帮助
咨询我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