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公司企业> 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机关有哪些

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机关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3-02-07 10:38:04 0人浏览
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机关有哪些
律师解答
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机关有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法律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林智敏律师
高级合伙人律师
林智敏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刑事案件、公司企业、知识产权、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建筑工程、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7438
已帮助
咨询我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