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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持股比例怎么填

更新时间: 2023-02-06 09:41:09 0人浏览
民办非企业单位持股比例怎么填
律师解答
民办非企业单位没有股东,不存在持股比例,所以无法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的条件包括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有必要的场所。
法律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二)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五)有必要的场所。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的规定,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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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玉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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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玉峰律师

山东-临沂

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征地拆迁、损害赔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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