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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走政府采购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 2023-02-06 09:52:13 0人浏览
不走政府采购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不走政府采购的处理是:未依法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应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停止按预算向其支付资金,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四条
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停止按预算向其支付资金,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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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晓阳律师
副主任律师
谢晓阳律师

广东-佛山

擅长:知识产权、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房产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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