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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申请执行人属于执行异议吗

更新时间: 2023-01-13 12:35:20 0人浏览
变更申请执行人属于执行异议吗
律师解答
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的不属于执行异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异议是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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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超律师
主任律师
姜超律师

江苏-南京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继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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