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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生育津贴新规定

更新时间: 2023-01-20 08:31:11 0人浏览
珠海生育津贴新规定
律师解答
缴纳生育保险的职工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其中,女职工妊娠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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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健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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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健伟律师

上海-上海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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