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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是什么形式

更新时间: 2023-01-13 12:01:24 0人浏览
法院公告是什么形式
律师解答
法院公告的形式有张贴公告以及在媒体上刊登公告。张贴是指在法院,以及当事人所在的住所进行张贴。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是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九十一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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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玉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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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玉峰律师

山东-临沂

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征地拆迁、损害赔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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