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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每年度需要召开多少次会议

更新时间: 2023-01-20 08:33:51 0人浏览
董事会每年度需要召开多少次会议
律师解答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需要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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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超律师
主任律师
姜超律师

江苏-南京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继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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