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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个人所得税扣除办案费用35%还有效吗?

更新时间: 2022-12-23 15:47:51 0人浏览
律师个人所得税扣除办案费用35%还有效吗?
律师解答
律师的个人所得税在扣除了办案费的35%之后仍然是有效的。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达到了法律规定的起征点就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第五条
作为律师事务所雇员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按规定的比例对收入分成,律师事务所不负担律师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如交通费、资料费、通讯费及聘请人员等费用),律师当月的分成收入按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扣除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后,余额与律师事务所发给的工资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律师从其分成收入中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的标准,由各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律师办理案件费用支出的一般情况、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收入分成比例及其他相关参考因素,在律师当月分成收入的35%比例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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