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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电动车新规定

更新时间: 2022-12-14 17:09:25 0人浏览
浙江省电动车新规定
律师解答
浙江省电动车的新规定如下:
1、非机动车应当在交通部门登记后,才可以上道路行驶,即需要办理上牌业务。
2、电动车上路行驶,需要符合新国标标准。时速不得超过25km,蓄电池电压不能超过48v,必须带有脚踏骑行功能,电机功率不能大于400W。
3、电动车上路需要靠右行驶,并且要带安全头盔。
法律依据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组织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通行、规范停放和安全充电等保障措施,引导公民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绿色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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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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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骏律师

上海-上海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继承、婚姻家庭、征地拆迁、债权债务、行政纠纷、综合、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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