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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的证明

更新时间: 2022-12-12 15:50:31 0人浏览
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的证明
律师解答
出具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的证明需要到原工作单位提出申请,证明本人在工作期间未享受过购买单位房改房、解困房、福利房及参加单位集资建房、住房补贴等优惠政策,到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房地产管理科提出申请,办理未享受福利分房证明的相关手续,证明其确实没有享受过集资房和福利房。
法律依据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九条
落实地方人民政府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职责。稳定房地产市场实行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各地区在执行中央统一政策的前提下,可以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采取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鼓励住房合理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廉租住房建设以配建为主。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保证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的持续和稳定。依法做好拆迁管理工作。严格建设程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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