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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跳单的法律行为

更新时间: 2022-12-12 15:50:37 0人浏览
租客跳单的法律行为
律师解答
租客跳单的行为违法。委托人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拒不支付报酬的,跳单的当事人需要向中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该行为涉嫌敲诈,金额达到二千元以上可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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