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房产纠纷> 上海房产税免征收条件

上海房产税免征收条件

更新时间: 2022-12-08 10:26:11 0人浏览
上海房产税免征收条件
律师解答
上海房产税免征收条件有: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私立学校、诊所、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政府主管部门拨付经费的学校、医院、疗养院、托儿所、幼儿园免征。
法律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刘成琳律师
主办律师
刘成琳律师

辽宁-沈阳

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公司企业、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婚姻家庭、继承

73
已帮助
咨询我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