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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租房申请条件2020

更新时间: 2021-01-08 11:10:44 0人浏览
天津市公租房申请条件2020
律师解答

(一)具有天津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

(二)具有天津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请。

(三)其他类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法律依据

《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准入制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公共租赁住房:
(一)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或者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者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条件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以及已领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或者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者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期限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
(二)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财产11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包括年满18周岁及以上单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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