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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十年前离婚时,协议将房屋赠与女儿,却迟迟未办理过户手续,女儿无奈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父母为自己办理过户手续。昨日,海法院审理了这起房屋赠与纠纷案。94年,
赠与是一方允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他方表示受领的民事行为。根据最高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之(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
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案情介绍:2005年7月王某将自己的二层楼房过户给已婚儿子王小,登记产权所有人为王小,2008年9月王小与妻子丁某闹离婚,对
婚前共同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依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该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买的,但是在离婚时,一般会由登记名字的一方取得房屋,然后给与另一方补偿。
在我国父母赠与的房产离婚时是否能分割的确认方式:若父母明确表示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一般不分割。若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赠与的财产是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可以分。先由夫妻
婚前房产可以办理婚后加名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受赠等方式取得,且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实践中,对于夫妻婚前财产的处理情况,需要按照法定的情形进行,对于权益予以一定的保障。那么,夫妻婚前财产婚后怎么分配?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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