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合同纠纷> 保险合同的终止事由是什么

保险合同的终止事由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2-10-28 18:38:02 0人浏览
保险合同的终止事由是什么
律师解答
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合同的终止事由:
1、合同的期限届满、履行完毕;
2、主体消灭等法定或约定事由;
2、协议解除(约定解除),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保险合同的一种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