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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和假释的规定

更新时间: 2022-10-13 18:35:23 0人浏览
减刑和假释的规定
律师解答
减刑针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或重大立功表现的。假释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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