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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人身损害赔偿赔偿权利人是谁

更新时间: 2022-10-12 14:57:35 0人浏览
学生人身损害赔偿赔偿权利人是谁
律师解答
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权利人,是遭受人身损害的学生、依法由受害学生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学生的近亲属。有权向加害人提出民事赔偿要求,也有权以原告的身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人民事诉讼。未成年学生遭受人身损害所提起的民事诉讼,其监护人应为法定代理人,所有民事诉讼行为均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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