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留地政策

更新时间: 2022-09-23 18:13:16 0人浏览
自留地政策
律师解答
自留地政策如下:自留地是指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土地统一经营后,分配给社员使用的少量土地,每户使用的自留地的数量一般不得超过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的百分之五,一般不能作为商品转让或者过户他人作商业使用。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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