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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无故拒绝受领标的物如何解决

更新时间: 2022-09-23 18:27:16 0人浏览
债权人无故拒绝受领标的物如何解决
律师解答
债权人无故拒绝受领标的物,债务人可以提存。法律规定,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使债务关系消灭的制度,无故拒领可以依法提存标的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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