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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是不是需要约定保修

更新时间: 2022-09-08 14:14:49 0人浏览
工程合同是不是需要约定保修
律师解答
工程合同需要约定保修。保修期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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