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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2-09-08 14:17:01 0人浏览
终止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解答
终止鉴定的情形如下:
1.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2.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3.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4.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或者鉴定能力的;
5.委托人就同一鉴定事项同时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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