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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土地是否属于全体业主

更新时间: 2022-09-05 12:12:36 0人浏览
小区公共土地是否属于全体业主
律师解答
小区公共土地属于全体业主,未经业主大会许可,物业管理人员无权处置。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属于城镇公共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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