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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26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的什么内容

更新时间: 2022-09-05 13:47:10 0人浏览
民法典226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的什么内容
律师解答
民法典226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的内容是: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属于动产物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百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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