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劳动纠纷> 发票备注栏必须写内容的发票具体有哪些

发票备注栏必须写内容的发票具体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2-09-05 13:49:26 0人浏览
发票备注栏必须写内容的发票具体有哪些
律师解答
发票备注栏必须写内容的发票,具体如下:
1、运输服务开具发票;
2、提供建筑服务开具发票注;
3、转让或出租不动产发票;
4、预付卡业务开票;
5、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开具发票;
6、土地增值税发票扣除业务;
7、个人代保险代理人汇总开代理费发票。
法律依据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