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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规定期限申报债权,能否补充申报

更新时间: 2022-09-05 14:36:26 0人浏览
超过规定期限申报债权,能否补充申报
律师解答
超过规定期限申报债权,可以补充申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即可。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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