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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使用标准

更新时间: 2022-08-29 17:04:02 0人浏览
住房公积金使用标准
律师解答
以下情况下,可使用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2、无房户支付房租的;
3、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经封存的;
4、职工退休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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