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合同履行地

房屋买卖合同履行地

更新时间: 2022-08-17 17:49:50 0人浏览
房屋买卖合同履行地
律师解答
房屋买卖合同履行地应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为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