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区别
更新时间:
2022-08-11
14: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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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逃税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区别:
1、行为不同。逃税罪是纳税人采取欺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没有货物销售或没有提供应税劳务而开具专用发票的行为。
2、目的不同。逃税罪是为了逃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为了取得非法所得或者牟取其他私利的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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