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劳动纠纷>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中途死亡怎么办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中途死亡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2-07-29 18:51:59 0人浏览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中途死亡怎么办
律师解答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中途死亡可以继承缴费部分。职工非因工死亡的可以要求养老基金支付部分丧葬费、遗属补助金,职工未到退休年龄死亡的,可以继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