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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撤销经公证的赠予合同

更新时间: 2022-07-29 18:53:02 0人浏览
如何撤销经公证的赠予合同
律师解答
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有以下情形的,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属于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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