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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中的合伙协议有效吗

更新时间: 2022-07-29 18:53:16 0人浏览
分公司中的合伙协议有效吗
律师解答
分公司中的合伙协议无效。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形式可以是独立子公司或者是全资子公司,后者不需要注入新的资本金,完全计入母公司项下,不具备财务独立能力。合伙企业不具备分公司的形式的,分公司不能合伙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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