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征地补偿>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更新时间: 2022-07-29 18:54:03 0人浏览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解答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需要材料如下:不动产权属证书;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转移、消灭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因企业兼并、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申请人应当持相关协议及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等相关材料,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 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转移、消灭的材料; (三)其他必要材料。 因企业兼并、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申请人应当持相关协议及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等相关材料,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