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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强拆谁被追责

更新时间: 2022-07-29 18:55:06 0人浏览
房屋强拆谁被追责
律师解答
房屋强拆被追责的对象有:
1、人民法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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