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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范围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2-07-29 18:55:25 0人浏览
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范围有哪些
律师解答
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范围有:赔偿以下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缔约费用;准备履行支出的费用,包括为运送的费或受领标的物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受害人支出上述费用所失去的利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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