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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探视的定义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2-07-21 12:26:48 0人浏览
离婚后的探视的定义是什么
律师解答
离婚后的探视的定义是:法庭授予没有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有生活监护权的一方有协助探视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由当事人协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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