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刑事辩护> 不得担任见证人的人都有哪些

不得担任见证人的人都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2-07-14 12:09:00 0人浏览
不得担任见证人的人都有哪些
律师解答
不得担任见证人的人有: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见证人: (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 (三)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组织辨认等监察调查、刑事诉讼职权的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 对见证人是否属于前款规定的人员,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相关笔录载明的见证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联系方式以及常住人口信息登记表等材料进行审查。 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的,应当在笔录材料中注明情况,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