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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管辖司法解释

更新时间: 2022-07-05 16:05:16 0人浏览
买卖合同管辖司法解释
律师解答
买卖合同管辖的相关司法解释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另外合同签订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约定的管辖法院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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