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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行政诉讼中的重复起诉

更新时间: 2022-06-09 19:52:09 0人浏览
如何认定行政诉讼中的重复起诉
律师解答
行政诉讼中的重复起诉的认定方式有三种不同的观点,分别为同一当事人、同一诉讼请求和同一事实理由;同一诉讼标的;同一当事人和同一诉讼标的。行为人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若是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一)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 (二)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情形的; (三)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四)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五)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 (六)重复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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