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刑事辩护> 简述信用卡诈骗罪的客观行为方式

简述信用卡诈骗罪的客观行为方式

更新时间: 2022-04-20 11:38:49 0人浏览
简述信用卡诈骗罪的客观行为方式
律师解答
信用卡诈骗罪的表现形式包括,使用伪造的、骗领的、作废的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或者有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