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委托人报酬支付义务
更新时间:
2022-04-20
11: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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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对于委托人报酬支付义务的理解是: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后,委托人需要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也应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第九百二十八条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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