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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委托人拿病例合法吗

更新时间: 2022-04-20 11:41:24 0人浏览
冒充委托人拿病例合法吗
律师解答
行为人冒充委托人拿病例的做法不合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超越代理权、没有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在相对人催告后三十日内,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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