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合同纠纷>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效力有哪些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效力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2-04-15 09:24:10 0人浏览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效力有哪些
律师解答
债权人依法行使代位权以后,债务人对其权利不得处分,否则债权人可以主张该处分无效;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直接向该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